根据申请人翟蕊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处产籍科,逾期我处将根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证。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图幅号
翟 蕊 太行山路淞江芳园西区17号楼 2015012310 204-499-IV.1.17.106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