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盛桂丽于2003年购买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支公司房屋一套,位于郾城区海河路保险公司住宅楼,总层3层,所在层3层,面积44.84平方米(图幅号:172-499-II-II、丘号:6、幢号:5、房号:305),现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处遗留问题办公室,逾期我处将批准登记。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