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殷静静的申请,登记在漯河卷烟厂名下的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遗失,宗地坐落:漯河卷烟厂东区9号家属楼311室,用途:城镇住宅,类型:划拨,面积:22.87平方米。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证书,并办理补发手续。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