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漯河市龙泰房地产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宗地坐落:新苑小区3号楼东206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出让,面积:45.68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1102执1113号和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豫1102民初1797号,将以上分割证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