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豫1103执855-1号和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豫1103执855-1号,将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相关登记,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以下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张团花 黄山路 2014013208 86.71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