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吴志林,土地证号:漯国用(2016)000937,坐落:滨河路与交通路交叉口昌建外滩8号楼1单元2103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12.12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1103执1283号和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1103执1283号之二,将以上土地证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