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漯河市隆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坐落:郾城区淞江路南侧紫竹苑5号楼2单元807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出让,面积:7.99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1103执1255-1号和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1103执1255-1号,将以上分割证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