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群德:
根据召陵区人民法院(2015)召民初字第824号、825号、826号、1393号、1394号调解书确认的债权,我们于2018年11月7日将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刘丽,现特此告知你。
肖志君 包芳芳 杨二萍 张庆春 崔向峰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