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漯河市龙泰房地产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宗地坐落:漓江路星级花园3号楼403东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划拨,面积:43.19平方米。土地使用者:张国如,土地证号:2003006961,坐落:漯河市棉麻公司第一棉花加工厂1号家属楼三单元502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23.63平方米。根据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豫1122执恢169号、(2019)豫1122执恢169-1号和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1122执恢169-1号、(2019)豫1122执恢169-2号,将以上土地分割证、土地证和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以下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郭小平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漓江路龙泰星级 20120000145 203.27
花园3号楼
张国如 河南省漯河市高新区漓江路 0101004660 79.13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