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发表论文、稿件应注意哪些保密问题?
个人向专业期刊、新闻媒体和出版机构投寄论文、新闻稿件、著作和其他作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容,也不得涉及机关、单位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他人隐私。投寄的论文、新闻稿件、著作和其他作品中凡是涉及本机关、本单位以及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的,在投寄前,应当提交本机关、本单位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经本机关、本单位领导批准。
从事涉密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所撰写的与涉密任务有关的科技论文或学术论文,不能公开发表,应当根据所执行涉密任务的密级及时定密,按国家秘密资料进行保密管理。
个人接受媒体采访应当注意哪些保密问题?
个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果纯属个人行为的,受采访人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也不得涉及受采访人所在机关、单位业务工作事项。
个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果采访内容涉及本机关、本单位业务工作方面内容的,应当事先经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机关、本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对采访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受采访者应当按照拟定的口径接受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能擅自改变采访口径和内容。个人代表机关、单位接受媒体采访时,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容;因工作需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向媒体申明哪些内容涉及国家秘密,要求媒体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