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10时,源汇区顺河街道的黄某带着一面锦旗走进源汇区顺河街司法所,握着调解员的手连连道谢。
黄某与赵某本是邻居,但十几年来,黄某在外,房屋出租。前段时间,黄某回家探亲,发现赵某在两家公用的过道南头建院搭棚,用于存放车辆,影响了黄某家厨房的采光;赵某家门口路面维修后明显高于黄某家路面,下雨时造成黄某院内积水严重,下水道污水也无法对排。但是赵某认为自己是在自家原来厨房的位置搭棚,并未占用公共地方,而且棚是透明的不会影响采光,下水道也给黄某留的有下水口,黄某可以使用。双方争执不下,居委会也参与调解多次未果。
顺河街司法所了解事件原委后,有针对性地制订了调解方案,在避免矛盾升级转型的基础上,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讲解涉及相邻关系上的用水、排水、采光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双方房屋图纸进行实地测量,讲事实、摆道理,最后达成协议:赵某同意拆除自建玻璃瓦棚,黄某排水直接走现有的下水道,接通即可使用,下水道今后如果发生堵塞,双方共同出资维护。
刘新琼 张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