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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5日 星期

撞人逃逸 终生禁驾


■本报记者 朱 红

日前,法院宣判一起撞人后弃车逃逸案件,肇事者李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终生禁驾。

2019年11月30日19时许,李某驾驶轿车在市区龙江路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轿车驾驶人李某见伤者伤势严重,弃车逃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接到事故警情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救伤者。后经司法鉴定,两名伤者中一人构成重伤,另一人构成轻伤。经郾城区人民法院宣判,认定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判决生效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据法院判决,决定给予李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面对处罚结果,李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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