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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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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有哪些要求

宗教教职人员是指各宗教专门从事教务活动的人员,比如佛教的比丘和比丘尼、道教的道士、伊斯兰教的阿訇、天主教的主教和司铎(神甫)等,基督教的牧师、长老、传道员等。

宗教教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就是经宗教团体认定、政府宗教部门备案后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证书,二者缺一不可。

宗教教职人员跨县、跨市、跨省主持宗教活动的,必须经宗教部门备案。外省的僧人、道士和阿訇、司铎(神甫)、牧师、传道员等未经省民族宗教委备案,不能来我省主持宗教活动。

凡在街头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兜售手串、拉人信教、看相算命的均为假冒教职人员或非法活动,应及时向宗教、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场所外组织、主持未经宗教部门批准的宗教活动的,依法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有关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责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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