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明
近段时间,成都崇州两岁女童被恶犬咬伤一事引发全社会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关注。各地纷纷开展了整治不文明养犬行动。应该看到,文明养犬并非小事、私事,而是关乎城市文明的大事、公事,既体现市民的文明素养,也展现一座城市的文明形象。
养犬无可厚非,但莫让“狗趣”变成“犬患”。近年来,不文明养犬行为愈来愈多,有的遛狗不牵狗绳,狗到处跑吓到路人;有的让狗随地排泄;有的任狗狂吠,让居民饱受困扰……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更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基于此,市民对文明养犬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无规矩不成方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专家分析,如果“恶犬伤人”造成严重后果,其主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承担刑事责任。但从目前依然存在“遛狗不牵绳”“饲养禁养犬”等不文明乃至违法行为来看,规范养犬行为的工作还需要加强。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养犬管理办法,及时规范养犬行为,引导广大市民依法、规范、文明养犬。近日,我市相关部门召开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通报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参与情况,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相信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推进,将有助于塑造我市文明养犬的城市生态。
任何时候文明养犬都应该成为市民基本的文明素养,对于狗主人来说,应遵照规定文明养犬,做到出门用绳牵好狗、为狗佩戴嘴套、随时给狗清理粪便等,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