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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日 星期

公告 临不动产公(2023)第0039号


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办理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安俊民 119.65 临颍县城关镇颍郡尚城7幢二单元501号 20200009911

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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