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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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3日 星期

纪律审查 迈着不变的步伐
——我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巡礼之三

■本报记者 熊勇力

一项项促清廉树正气的举措让刚刚过去的2015年显得格外清新。一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对腐败行为“露头即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覆盖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及全体党员。

强化案件查办

高压惩治腐败

过去的一年,我市把查办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按照“坚决、慎重、搞准”的原则,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过去的一年,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及时协调解决查办案件中的困难和问题,调整充实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市纪委书记吕岩同志在题为《认识要提升、合作要有力、保障要到位》的讲话中,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维护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权威,坚决纠正部门主义、本位主义等狭隘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部署和要求。

反腐败斗争,坚持“严”字当头,抓大头,持续形成震慑和威力。无论是位高权重还是在重要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只要触犯党纪国法、损害人民利益,就要深挖严查、一查到底,坚持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据市纪委通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27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29件,立案652件,结案6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4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践行“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区分情况、对症下药,共谈话函询89人,反映失实予以澄清了结202人;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责任追究557人;党(政)纪重处分115人;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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