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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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6日 星期

漯河市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第十八次曝光

3月9日,辽河路上机动车占压盲道。
3月9日,五一路上机动车占压盲道。
3月10日,黄河路上机动车占压盲道。
3月10日,老大桥南侧机动车占压盲道。
3月11日,湘江路上机动车占压盲道。
3月11日,解放路上机动车占压盲道(假牌)。
3月10日,嵩山路上机动车占压非机动车道。
3月9日,泰山路上机动车占压公交车位。
3月9日,泰山路上机动车占压非机动车道。
3月9日。泰山路上机动车占压非机动车道。
3月9日,泰山路上机动车占压非机动车道。
3月11日,解放路上机动车逆向停车。
3月14日,建设路上机动车违章停车。
3月10日,人民路上行人翻越护栏。
3月10日,人民路上行人翻越护栏。
3月13日,交通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行人闯红灯。
3月13日,交通路与人民路交叉口非机动车闯红灯。
3月13日,交通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行人闯红灯。
3月14日,交通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行人闯红灯。
3月14日,交通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行人闯红灯。

3月9日~14日,市“两城同创”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部分主干道上机动车占压盲道、绿道、非机动车道、公交车位、逆向停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并公布车辆所有人信息。此次曝光的车辆,市交警部门全部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依法给予罚款、记分。对违法停放的无牌、假牌机动车、电动车予以拖离暂扣并依法处罚。

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市区所有主干道车辆、行人违法行为持续组织曝光,对于曝光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上予以曝光。

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两城同创”指挥部

2016年3月15日

图片由本报记者和市交警支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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