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6-42号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泥河洼管理处所需柴油发电机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6]40号。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是具有供货服务能力且年检合格的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投发电机组如非本单位原产,须提供该设备原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须提供发动机和发电机的OEM授权证书,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如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三、招标内容:柴油发电机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领取地址: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4室(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南段市财政局院内),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
领取须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投标单位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包含项目名称、编号等信息)。
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0日上午9:00
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3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2.开标时须提交投标文件正本最终定稿的影印件(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按页码顺序编排入word文档)一份,影印件要求文字清晰,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系人:刘先生 冯先生
电话:0395-3162516
八、其他: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服务费。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8日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农村远程教育站点电视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农村远程教育站点电视机项目。
二、招标货物:50英寸LED智能电视320台(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LED电视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办事处或分公司授权无效)。
5.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6年3月29日至4月8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
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标书时须携带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截止时间: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
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七、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八、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8日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沙澧河风景区智慧信息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沙澧河风景区智慧信息亭项目。
二、招标货物:智慧信息亭四套等 (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如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6年3月29日至4月8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
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标书时须携带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七、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八、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