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以下简称“营改增”)。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经济决策,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就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原则,逐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征收范围。截至2015年底,营业税中的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三大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等七个现代服务业(简称“3+7”)已全部改为征收增值税。这次再将剩下难度最大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所有行业将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将完成历史使命退出历史舞台。面对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切实做好“营改增”工作,关键要抓好“三个务必”:
一、务必认识到位
“营改增”是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下,促进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研究部署“营改增”工作。在今年我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将“营改增”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今年3月初,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行营改增后,我市迅速组织调查摸底,开展收入影响测算、最新政策培训、操作流程辅导、社会宣传引导等,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真正使这项改革落实好、发挥好作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就这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营改增”能够大大减轻企业负担,带动企业增加有效投资,改善市场基本面。从全国范围内算账,可以减轻企业负担5000个亿。就我市来讲,2015年,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3662万元,带动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税5743万元。据测算,2016年能够直接为营改纳税人减税约3亿元,平均税负降低约26%。通过对企业减负,可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拉长产业链、带动需求扩大、创造现代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缓解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带动就业创业,使实体经济“活”起来。
(二)有利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在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情况下,“营改增”能促进第三产业保持相对较快增长,“营改增”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下游制造业企业购买应税服务可以抵扣,生产经营成本会有所下降,有利于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此外,“营改增”还可以促进企业改变粗放的生产管理模式,倒逼企业规范经营,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有利于完善税制结构。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税制结构,营业税是对营业收入全额征税,商品或劳务服务每经过一道环节,就要纳一次税,税上加税,而增值税则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征税,具有“层层抵扣”的特点,避免了营业税“全额征收、重复征税”的缺陷。而且,增值税税基宽、税收稳定,有利于稳定财政收入。可以说,全面推开“营改增”意义重大。
二、务必精心组织
(一)强化工作准备。部门间要强化衔接,国税和地税部门要深化合作、实现无缝衔接,其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做得更细、更精、更扎实。要加强业务培训,使财税干部和纳税人吃准、吃透“营改增”政策,使所有企业懂政策、会开票、能申报,保障改革有序推进。要做好培训工作,尤其是纳税人,重点对财务人员、法人进行专题培训。由政府牵头,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面,各级干部尤其是分管领导干部,要学政策,努力成为行家里手。要做好纳税服务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纳税人问题有人答、事项有人办、疑难有人解。
(二)注重研究分析。“营改增”工作中,要突出把握好重点和难点,加大工作调研力度,正确分析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改革对相关行业的影响,对可能出现的诸如财政收入下降、部分试点企业税负增加、征管系统运行不稳定等问题,要及时分析反馈,遇有重大情况、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财政部门要结合“营改增”实施情况,分析测算全年收入情况,密切关注“营改增”后中央、省、市、县收入划分具体方案制订情况,谋划好后续举措,确保财税收入不出现较大波动。税务部门要加强征管,坚持纳税人户籍移交与正常征收“两不误”,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做到应收尽收。
(三)抓好服务管理。实施“营改增”既要完善制度,也要优化管理。改革前、改革中、改革后都要充分做好服务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税制转换前,要加强政策的解读,避免纳税人误解、误判。在税制转换中,要优化办税操作和服务措施,让纳税人能懂、能用、能办。在税制转换后,要做好运行情况监控和效应分析,鼓励享受到减税红利的纳税人主动发声,增进纳税人和全社会对改革的认知、认同。地税部门要继续加强新旧税制转换前营业税征管工作,在新旧税制转换前不泄劲、不懈怠,继续强化营业税征管,依法清理欠税,实现应收尽收。国税部门要尽快熟悉行业管理情况,虚心向地税请教,尽快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做好税收流失风险防范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借势“营改增”,统筹发展与改革,谋划加快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有力举措,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四)突出舆论宣传。“营改增”试点工作直接关系到众多企业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掌握舆论主动权,稳定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宣传部门要加强与各级“营改增”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关注、引导网络等新媒体的舆论导向。同时,加强舆情监测,防范负面舆情的发生,对出现的负面舆情,要及时处置,全力控制其发酵蔓延。
三、务必抓好落实
(一)严明纪律要求。首先,要严肃政治纪律。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要不折不扣地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的安排,扎扎实实、保质保量地完成改革任务。其次,要规范管理纪律。在税源交接时,国税、地税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相关税源的交接工作。最后,要狠抓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要坚持依法征税,绝不允许突击收税、收过头税,也不能该收的税不收,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二)注重沟通协调。“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勇于担当,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作为承担“营改增”主要工作任务的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服从服务于大局,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做好请示汇报,确保信息畅通;政府要全力支持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的工作,加强宣传和引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如发改、建设、金融等,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工作的开展。同时,坚决防止分工不明确、责任不到位,以及推诿扯皮现象。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序推进,确保工作成效。
(三)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营改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政策认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积极协调解决重要问题。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找准定位,把准角色,突出“营改增”工作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统筹安排,注重工作质量,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