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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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8日 星期

守护乡村平安的“背包庭长”
——记源汇区人民法院大刘法庭庭长、“2015年度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杨洪生

■文/图 见习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陈 楠 陶 阳 陈 戈

核心提示

背包是他的标志,小黑板是他跟群众沟通的桥梁。有人说他很普通,但要管好一个年审理近500件案件的基层法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人说他很较真,为了化解矛盾,近二十次的调解工作促父子握手言和,这的确需要一股韧劲;有人说他不爱家,在大刘法庭工作近十年,陪着家人过假期的时间寥寥无几。他就是源汇区人民法院大刘法庭庭长杨洪生,乡亲们亲切地称他“背包庭长”。

近年来,在“背包庭长”的带领下,大刘法庭以年审结420余起民事案件,结案率达99%,调撤率70%,巡回审判率70%,无信访案件的好成绩赢得了辖区党委、政府、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6月24日,从全省依法治省工作、省综治委和省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暨平安建设表彰会议上传来喜讯,杨洪生被评为“2015年度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成为我市两级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个人。

杨洪生利用小黑板与群众沟通

开展巡回审判

勘验案件现场

不让群众空跑趟,用实心实意解决实际矛盾

在大刘镇,提到“背包庭长”杨洪生,很多群众都不陌生。凭借小背包,杨洪生延伸了便民服务,被大刘镇的父老乡亲亲切地称为“背包庭长”。

每天清晨,杨洪生都会背着一个棕色挎包,到源汇区人民法院门口和庭里的同事一起坐车上班。见他总是背着挎包,有同事问他,包里装的啥宝贝,咋一天到晚背着。杨洪生笑着打趣说,都是些跟群众联系的宝贝,当然要背着。打开背包一看,有卷宗、香烟、瓜子、零食,还有工作日志本,本子上密密麻麻地记载着杨洪生每天的待办事项。“下去办案,见了老少爷们得让个烟、说说话,乡里都这规矩,不能让村里说咱不合群”。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阐释了一名基层法庭庭长的为民世界观。

杨洪生常说,作为法官,既有判案的权利,更有服务的义务,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那三个字“为人民”。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他不让群众空跑趟,用实心实意解决实际矛盾。

初到大刘法庭,杨洪生就制作了便民联系卡,发给乡里和村里的干部群众,方便群众有事与他联系。大刘镇南邻西平县,在两地交界处手机时常没信号。有时群众办事来法庭找不到他,就在法庭门口的小黑板上留言:“杨庭长,我是南王村的,有事找你,请回电话”;“陶庄村老李,有急事,请速回电”;“杨庭长,回庭请回电”……时间久了,小黑板成了他和群众沟通的桥梁。

2013年,在一起租赁纠纷案件中,被告付某以个人的名义与郑州某建筑公司签订联营协议,之后便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期间,付某租用大刘镇南王村五户村民的500根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丢失,但付某拒不赔偿其损失。于是,这五户村民将付某和该公司告上了法庭,但该公司对法庭审理此案不予积极配合。

杨洪生在深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认定了双方的挂靠关系,经审理后判决付某和该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该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后来,经过杨洪生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该公司最终履行了判决。

“老杨,赔偿款已兑现,我们大家感谢你。”五户村民在小黑板上写道。

案子办理得及时,审判得公正。就这样,通过简单的一个案件,杨洪生被群众当成了贴心人,家里有个大事、小事都愿意跟杨洪生商量,让他拿个主意。不仅老百姓有难处会想到法庭,就连村里有了棘手的事,村干部首先想到的也是找法官解决。2014年,杨洪生被市中级人法院评为“乡村最美法官”。

“群众找你是因为他们信任你,如果哪一天群众见你就不理,那你在群众中的信任和价值就没有了。”杨洪生认真地说。

只要用真挚感情为老百姓办事,没有不讲理的人

“基层法庭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普通老百姓,他们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很多时候会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得面红耳赤,从而使矛盾升级,引起诉讼。”杨洪生说。

为了给辖区人民排忧解难,调解纠纷,这些年来,杨洪生走遍了大刘镇的每一个村庄、每一条小路。他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用真挚感情为老百姓办事,没有不讲理的人”。

在杨洪生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男方长年外出打工,女方带着孩子在娘家居住。一年春节,男方回乡起诉离婚,女方数次到法庭吵闹,扬言如果法庭不能给她一个公正的判决,她就不活了。在开庭前,杨洪生先找到女方了解案情。当他走进女方娘家时,看到的是家徒四壁的困难情形,破烂的床上坐着患病的老母亲。看到这些,杨洪生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当即掏出200元钱放到桌子上。回到法庭后,杨洪生积极协调,为女方娘家申请低保和困难救助金,被告一家人十分感动。开庭当天,杨洪生又和男方一起去了女方家中看望老人。看到患病的岳母,男方很吃惊,原来他一直不知道老人生了病。看到岳母生病的样子,他双眼含泪。“作为男人应宽容、大度、有担当,你长年在外,留他们在家确实不容易……”杨洪生趁热打铁,做男方的思想工作。在他的劝解下,男方当庭撤诉,夫妻二人破镜重圆。

“法庭审理的案件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但都跟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群众利益无小事,案子虽小但要认真办。”杨洪生说。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今年5月,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背着一袋甜瓜到大刘法庭找杨洪生。庭里法官告诉他杨洪生下乡办案了,问他有啥事。“没啥事,自家地里种的甜瓜,刚摘的,拿来给杨庭长尝尝鲜,想当面谢谢他。”老人遗憾地说。

老人姓李,是西平县的一位农民,去年因为二儿子不赡养他,便到二儿子居住地大刘法庭起诉要赡养费。受理该案件后,杨洪生详细了解了案情。原来,当初分家时,老人的二儿子认为父亲偏袒大哥,便不愿赡养老人。了解情况后,杨洪生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从法律、亲情等方面入手,面对面同老人及其两个儿子沟通交流。最终,老大带着老二回家探望了老人,一家人和好如初。虽然老人的心结解开了,但他总是惦记着帮他的亲人杨洪生。

当小家和“大家”不能兼顾时,他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大家”

“他随身带本工作日志,上面记的都是乡亲们的大事小情”、“他常常把法庭当“大家”,当小家和“大家”不能兼顾时,他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大家’”、“庭长特别有时间观念,总是见缝扎针,在上班的车上就把一天的工作给我们布置了”……提到杨洪生,同事纷纷说道。

作为源汇区人民法院任职时间最长的庭长,近十年来,杨洪生已把处理案件当成了生活的大部分。妻子的生日他总是忘记,女儿的班主任没见过他的面,家里的米面油从没操过心。

“大刘法庭处理的案件中主要涉及离婚、道路交通赔偿、合同纠纷等一些简易案件,就是四成离婚、四成道路交通事故、二成邻里纠纷。”一说到案件,杨洪生如数家珍。

在工作中,杨洪生和同事们牢牢把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理念;在立案时,对当事人做好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在审理中,帮助当事人树立“用证据来说话,用法律保护自己”正确的诉讼观念。杨洪生经常带领大刘法庭的法官不定期地深入乡镇、村巡回办案,把庭审开在田间地头、晒场上、树荫下,把矛盾了结在群众身边。他们的辛勤工作,解决了偏远地区群众诉讼不方便的问题,及时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深受群众欢迎。

就是这位不喜欢坐办公室的庭长,就是这位优秀的法官,就是这位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用联系卡、小黑板、小背包,架起了群众信任的桥梁。无论周围的世界怎样变化,杨洪生的字典里从未出现过懈怠与气馁,他始终坚守着一位党员法官的信仰与承诺,以忘我的勤奋和无私的忠诚,在为民服务的平安大道上留下了闪光的足迹。

人物链接

回访案件当事人

杨洪生,中共党员,2009年初任源汇区人民法院大刘法庭庭长至今,曾被授予“2012年全市十佳政法干警”称号。2013年被评为“漯河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2014年被市中级人法院评为“乡村最美法官”,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在杨洪生带领下,源汇区人民法院大刘法庭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基层法庭”、“调解先进法庭”等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

杨洪生和同事们

走访乡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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