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土地使用者因分割转让预登记证丢失,我分局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召陵分局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据原土地使用者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者 证书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权属性质 使用权类型 面积(m2)
陶合群 0148 召陵区衡山路盛隆房 城镇住宅用地 国有 出让 54.07
地产开发公司4号508室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召陵分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