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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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 星期

公告
召国土公(2016)第05期

下列土地使用者因分割转让预登记证丢失,我分局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召陵分局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据原土地使用者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者 证书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权属性质 使用权类型 面积(m2)

陶合群 0148 召陵区衡山路盛隆房 城镇住宅用地 国有 出让 54.07

地产开发公司4号508室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召陵分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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