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明建峰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房屋已拆除),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处,逾期我处将根据申请人申请,原证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图幅号
明建峰 人民西路 漯更字第012841号 I-25-1B-1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