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国内·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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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3日 星期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漯河市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何东亮、姚玉凤、郭六申请执行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1102执414号、415号、46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院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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