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俊霞)记者从市公务员局了解到,截至7月18日,我市首批1065名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已完成审批备案,其中,62人晋升副处级,75人晋升正科级,928人晋升副科级。接下来,他们将在工资收入方面享受相关职级待遇。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关系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自去年4月份起我市就展开了摸底调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自今年年初以来,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市在工作时间紧、政策法规严、工作任务量重、工作人员少,实际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及早行动,周密筹划,坚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严把政策,分批解决”的原则,全力以赴、攻坚破难,成立了以市级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及时制订完善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分组、分片督导,实地巡查、每周通报等办法,切实加大督导力度;严肃政策纪律,把相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标准宣传到位、讲解到位、公示到位,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确保了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市公务员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在于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目的是解决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低、晋升空间较小、难以留住人才的问题。同时,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进一步打破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其名为并行,实为“分离”。基层公务员无须晋升职务,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后即可晋升职级,享受上一级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增加了基层公务员收入,利于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下一步,我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将进入常态化。今后,只要达到职级晋升条件的公务员,均可通过单位正常办理职级晋升。
市公务员局工作人员指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能简单理解为“不当官也能升官”。晋升职级后的公务员,只是享受工资待遇,其实际职务仍为现在所任职务。同时,随着考核考评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对公务员履职尽责岗位表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与其说是福利诱惑,实质上是压力、动力。”
新闻链接:根据《漯河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须逐级晋升。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实行逐级负责,由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经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逐级上报,包括初审、民主测评考核、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环节。职级晋升人员备案后,有关部门凭据《河南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和《河南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人员备案汇总表》办理工资待遇审批等手续。公务员晋升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