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金融IC卡安全优势,进一步提高磁条芯片复合借记卡境内交易的安全级别,保护持卡人利益,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定于2016年8月1日起,将河南地区发行的磁条芯片复合借记卡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磁条交易额度进行调整。
调整后,磁条芯片复合借记卡在工行、其他商业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等不能使用芯片完成交易的ATM机、自助终端、POS机等银行卡受理机具上,使用磁条进行交易的日累计额度不能高于5万元;在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客户的磁条芯片复合借记卡的磁条功能不受影响。
自2016年7月1日后,客户使用磁条芯片复合卡的“磁条”部分,在境内ATM机、POS机和自助终端渠道使用时,日单笔交易最高限额和日累计交易最高限额调整为5万元(含)。
本次额度调整不影响单磁条借记卡、单芯片借记卡和信用卡在境内外的使用,鉴于单磁条卡的安全性考虑,建议客户将单磁条的借记卡和信用卡尽快升级为芯片卡。樊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