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定于2016年8月12日10时至2016年8月13日10时,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第一次分四份同时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持有的在漯河市郾城区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3.18%的股权(出资额为800万元),每份为漯河市郾城区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0.795%的股权(出资额为200万元)。竞买人资格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竞买人资格的取得,需竞买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漯河市郾城区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咨询,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漯河市郾城区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搜索户名: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