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是全市政法系统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一个具体行动。7月29日,我市召开全市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共发布了38项具体服务承诺事项。本期将公布这些承诺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各项承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市两级法院6个诉讼服务大厅全部完成改建升级任务,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为群众到法院诉讼提供便利。
二、启动“互联网+司法便民”行动计划,拓展漯河法院诉讼服务网,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网上立案、网上递交案件诉讼材料和网上查询案件节点信息,让群众诉讼更便捷。
三、全面落实小额诉讼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升民事案件办理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深化农民工讨薪维权及“三留守”人员维权等系列活动,推动专项维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维权合力。
五、加大对妇女、老人、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设立家事审判庭或合议庭,妥善化解家事纠纷,推行家暴禁止令,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六、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推动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审判庭,果断使用环保禁止令,依法动用刑罚,严厉惩处乱排乱放、乱垦乱伐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群众享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七、全面落实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健全司法拥军服务网络,将维权服务对象延伸至军人的岳父母、兄弟姐妹和复转军人、烈士后代,继续开展“送法进军营”和联络帮扶活动,切实履行“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守护亲人”的庄重承诺。
八、健全完善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配套工作机制,大力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及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切实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
九、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将网络查控财产范围扩大到土地、房产、车辆等,在全市范围推行执行案件异地管辖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十、拓展司法公开渠道,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基础上,实现手机短信自动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和执行节点信息,使诉讼群众及时了解从案件受理到执行每一个环节的进展情况。
十一、整肃法院队伍,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严肃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严惩拉掮受贿、以案谋私、枉法裁判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司法廉洁。
一、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涉企案件。
二、强化法律监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背后的职务犯罪,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着力保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创新收益。
三、继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巡回宣讲、个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活动,丰富送法内容,增强送法效果。
四、妥善办理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注重挽回损失相结合,宽严相济,准确划分责任,办准办好案件。
五、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并在相关国家机关和农村广泛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深化预防效果。
六、加强环保、食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增强打击威慑。继续在全市开展查办环保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严肃查处环保领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
七、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
八、全面稳步推开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逐步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工作。
九、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建设和应用,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为群众查询信息、参与诉讼、维护权益、加强监督等提供便利。
十、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组织开展“打击校园暴力”专项活动,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29项户籍业务实行网上办理。7月1日起,依托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利民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出生登记(持省内新版出生证)、购房入户、工作调动入户、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务工人员入户、大中专院校录取(毕业)学生迁入、弃婴入户、收养入户、回国(入境)恢复户口、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入户、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设立单位集体户口、分户立户、死亡登记、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等29项户政业务申请。
二、依法办理无户口人员户籍登记。依法依规解决因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造成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合符相关规定的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三、推行户籍办理延时预约服务。7月1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户籍室推行延时和预约办理户籍业务,工作日实行延时服务,夜间和节假日实行预约服务,为急需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特事特办。
四、实行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7月1日起,全市范围实现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为注册用户提供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服务。
五、推行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7月1日起,考生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电话、窗口等多种形式自行选择考试时间和地点。
六、实施交通事故快处快赔。10月底前在全市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
七、允许省内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公民持身份证在全省任一出入境窗口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部分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部分签注。
八、方便来豫外国专家及亲属办理长期居留、签证证件。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属,可根据外国专家证签发的期限,为其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可为其签发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停留不超过180天的访问(F)、人才(R)签证;外籍人才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申请与外籍人才所持签证同等期限的签证证件。
九、网上办理消防业务。6月1日起,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官网首页开设“消防办事大厅”栏目,实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网上受理,办事结果网上公开、在线咨询及网上投诉举报。
十、实行大型工程分期审核、验收。对规模大、周期长的大型工程项目,在整体方案设计通过消防核准后,除单体建筑工程外,可以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审核、分期验收,分期出具审核、验收意见书。
一、针对非法集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扶贫攻坚和家庭暴力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法治讲座,组织编制“七五”普法系列读本。在市区产业集聚区周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弘扬法治精神。
二、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和法援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全部由社会律师值守,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全年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2万人次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0件以上。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各类民生事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统筹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对于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凡被告人不认罪、认罪后翻供、申诉等未聘请律师的,除本人明确拒绝外,一律指导律师提供免费辩护。
三、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促进家庭和谐、提升社会文明”公益法律服务周活动,组织一次党员律师社会捐款救助活动,集中开展系列《反家庭暴力法》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和公益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上述案件减收费用30%。
四、在各公证机构全部建立公证办理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办理同一公证事项的群体当事人实行定点定期服务。重阳节期间免费为70岁以上老人开展遗嘱公证免费服务周活动。对涉及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众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
五、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六、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县(区)、乡镇(街道)试点建设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七、在全市街道、社区建立30个以人民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及时快速有效发现、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