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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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2日 星期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第十六号)


2016年8月6日,漯河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电举报资料交办单》(第19批)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转交有关县区和部门调查处理。现将第19批共1件交办清单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19批)

(2016年8月4日12:00~8月5日12:00)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舞阳县政府

第50号来电

舞阳县莲花镇镇政府东1公里S241省道路北,漯河伟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内镀锌厂,排放有毒气体,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第50号来电反映问题属实。8月6日,舞阳县政府组织莲花镇政府、舞阳县环保局按照拆除设备、断水断电、清除原料的原则,对该厂进行了拆除。目前,该厂已按要求全部拆除完毕。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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