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土地使用者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预登记证丢失,申请补发,我局已初步审查,现予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持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送我局地籍科。逾期我局将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预登记证,同时为其办理土地证。
土地使用者 土地坐落 地籍号 分割证号 调查单位
漯河市舒漫置业发展 郾城区井冈山路舒漫沙田莱茵 411103-004-013-0080-019 0020 郾城分局
有限公司(陈丹丹) 风景南区19号楼3单元206室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