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姚 肖
“法律是做人做事的底线,也是社会运行的规则。一名优秀的律师应该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简言之,对法律要有敬畏的态度,同时热爱律师这份职业,坚定不移地做好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总结23年的从业经历,刘洪军如是说。
人生在奋斗中升华,事业在奉献中收获。从事律师工作23年来,刘洪军努力付出、积极进取、立足本职、奉献爱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一位当代党员律师的良好职业形象。如今,他身兼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市律师协会会长,市法学会理事兼法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曾获得漯河市第二届“十佳律师”称号,被市直工委评为“五好共产党员”,被中共河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等,这些是荣誉的象征,更是对他工作肯定。
尽心尽责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应该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学会换位思考,尽心尽责、精益求精,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刘洪军从业以来一直秉承的执业理念。1993年,怀揣着对律师这份职业的热爱和憧憬,22岁的刘洪军成为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原市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工作中,他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准则和使命,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工作中遵循法律的引导,听命于职责的要求。
办案过程中,刘洪军明察秋毫、客观公正、诚实守信,深得当事人的信任。长期以来,他深谙《民商合同法》、《刑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擅长民事纠纷、合同、房地产纠纷、金融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目前担任市人大、郾城区人民政府、西城区管委会、市地税局、市公路局、市烟草公司、龙胜房屋开发公司等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我市律师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刘洪军常说:“不能仅仅为输赢打官司,更要注重质量,坚持以理、以法服人,认真办理每一个案件,打一场漂亮的官司。”办案时,他注重沟通,善于抓住主要矛盾,进行合理地解决,最终赢得双方当事人的满意。
善于学习
努力做复合型人才
采访中,刘洪军说,人们往往只注重法庭辩论阶段,其实律师在法庭辩论之前所花费的精力和心血远远胜过法庭辩论阶段。
“律师要实现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具备高水平、多层次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勤于学习,提高素养。此外,由于律师行业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懂得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广泛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做复合型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刘洪军时常告诫自己和同事们。
除了注重在办案实践中的学习和反思之外,刘洪军还自费购买数百册书籍,在阅读中丰富和提升自己。此外,刘洪军还与他人共同出版了《司法制度与纠纷解决机制》一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并多次撰写论文,如《行政处罚程序若干问题的探讨》、《一物多卖的法律分析》、《如何增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等。这些论文多次在市、省、国家级的杂志、刊物上发表,甚至被收录到相关书籍中,其中,《精神损害赔偿探讨》一文被收编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精神损害赔偿》一书中。
乐于奉献
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作为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洪军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能够在工作中起到一个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过程中,他尽职尽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能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在为青年律师做好表率的同时,还为该所的发展壮大做出了无私贡献。目前该所已成长为我市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实力雄厚的律师工作机构,现有执业律师以及工作人员二十余人,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4人,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在我市具有较高知名度。
“一流的文化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提升律师业务素质的同时,还一直致力律师文化建设,致力建设一支诚实守信、勇于创新,精诚合作、敢于争先的律师团队。”刘洪军说,“如何培养和帮助青年律师成长起来,注重团队化建设,实现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是我们每一位合伙人一直思考的问题。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一定会实现建设漯河的领先所、河南的先进所、全国的知名所这一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