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4批) (2016年8月9日12:00~8月10日12:00)
2016年8月11日,漯河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电举报资料交办单》(第24批)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转交有关县区和部门调查处理。现将第24批共2件交办清单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第60号来电 舞阳县舞泉镇双庙村,永银化工厂,距居民区较近,氯气经常泄露气味难闻,并存在安全 舞阳县 已转办
隐患。
第61号来电 郾城区裴乡镇寨子村,漯河市新旺化工厂,氯气经常泄露,大气污染严重且存在安全隐患,
污水直排下水道,污染严重;河南南景有限公司,生产原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 郾城区 *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第60号来电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河南永银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距居民区较近”不属实。该公司位于县城珠海路南段东侧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内,东邻河南威立特化工有限公司;西临珠海路,在珠海路西侧有7家门面房26间(其中两家开小餐馆,三家小卖部,一家卖阀门,一家修车铺),门面房西侧是兴亿建材;南侧是空地为原亿鑫化工项目申请用地,原有的六里桥村、双庙村均已拆迁;北侧是河南苏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车生产项目。该公司“氯气经常泄漏,气味难闻”不属实。根据舞阳县环保局、舞阳县安监局的日常监管和这次现场调查,没有发现氯气泄漏,气味难闻。河南博晟环境测试有限公司和漯河市环境监测站分别于2015年8月21日至23日和2016年8月2日至3日对该公司厂界氯气和HCL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存在安全隐患”不属实。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管理规范,省安监局授予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在舞阳县安监局和该公司的日常安全检查中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均可治、可控,并及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该公司自投产以来,没有发生过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安全事故。
经调查,第61号来电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氯气经常泄漏,大气污染严重且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该企业自2014年4月投产以来从未发生过氯气泄漏事故,周边庄稼、野草生长良好,无枯死现象。该企业已经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豫O)WH安许证字〔2015〕00103),专门成立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有安全环保科,并聘请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专职安全人员3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累计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先后建成事故预防、事故控制、有毒气体泄露报警、消防、工艺安全连锁、防爆电气、防雷防静电、静电接地等设施装置,且全部运行正常;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队伍、物资储备齐全,每年市区两级政府都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污水直排下水道,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厂院内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配套管网,生产废水排入西北角方向污水处理站,并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24小时在线监控,省、市环保部门可随时监测其排污状况,从在线监测数据看,未发现“超标排污”问题。同时,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漯西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经调查,河南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原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由于该项目全封闭仓库正在建设,先期购买的部分原料临时露天堆放,但已对原料采取了防渗漏、防扬尘、防流失“三防”措施,并全部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无扬尘产生。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