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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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3日 星期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奖


本报讯(记者 李丽娟)为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制止、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我市将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电话微信等有奖举报。

举报内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或者排放污染物的;非法进行工业废水、废气排放,或者违法排放、倾倒、堆放、处置含有有毒、有害、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估法律法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擅自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的;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未依法取缔到位,有生产行为的,或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擅自使用燃煤小锅炉的;通过设置暗管、渗坑、渗井以及利用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工业废水、废液、废渣等污染物的;已责令停产、未完成停产治理、擅自恢复生产的;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排放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排污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拆除、停运、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以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其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危害环境违法行为的。

对一般举报事项,给予举报人每次奖励100元;对因举报人及时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经认定,奖励标准可予以提高,但最高每次不超过5000元。

市民可通过拨打12369环保投诉热线、网络投诉、来信、来访等方式实名举报。受理举报的相关人员将对实名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给予严格保密。确因特殊情况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编写一组六位数的密码并告知受理部门,以便领奖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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