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国税稽告[2016]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拟对临颍志兴商贸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告知,因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内,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95-2928776
漯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6年9月19日
附件:涉税企业名单及送达文书文号
序号 公告送达企业名称 送达文书文号 序号 公告送达企业名称 送达文书文号
1 临颍志兴商贸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罚告[2016]74号 2 临颍县远峰化工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罚告[2016]78号
3 临颍县湘豫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罚告[2016]76号 4 临颍县利虎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罚告[2016]75号
5 临颍县宏业达纺织纱线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罚告[2016]80号 6 临颍县布达布纺织纱线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罚告[2016]79号
7 临颍合诚商贸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罚告[2016]73号 8 临颍县超卓化工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罚告[2016]82号
9 临颍县豫成化工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罚告[2016]81号 10 漯河市春浦纺织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罚告[2016]72号
11 漯河双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罚告[2016]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