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房产档公(2016第237号)
根据申请人张秀荣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处产籍科,逾期我处将根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证。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图幅号
张秀荣 泰山路 0101028001 172-501-IV.12-2.5.14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