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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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3日 星期

公告 漯不动产登公(2016)第24期


根据房屋产权人张秀花的申请,登记在漯河金土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遗失。宗地坐落:泰山路金地翠园4号楼303室,面积:34.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证书,办理不动产权证。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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