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宋梅玲,土地证号:郾国用(2000)字第3020号,坐落:商南路,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面积:229.44平方米,因土地证丢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证。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