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重要的政治保障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近年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的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市党建工作中仍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解决目前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我们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开创经济社会建设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党的重要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考核,层层传导责任、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好“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体现到实际行动上。
党的建设作为新的伟大工程,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全力推进。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统筹、整合力量,研究解决党建重要问题,督促各方落实党建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