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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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6日 星期

公告


漯不动产登公(2017)第5期

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有

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

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产籍号

胡高建汾河路春和家园11号楼20130014168 172-506-1.1.11.402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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