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不动产登公(2017)第5期
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有
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
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产籍号
胡高建汾河路春和家园11号楼20130014168 172-506-1.1.11.402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