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场所及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漯发改投资【2016】2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场所及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2)建设地点: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沙湾路和玉河路东南角。(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70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主要建设职务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场所及其综合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872万元。(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标准规定等。(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6)勘察周期: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0日至1月16日,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到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角)报名。(2)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两套)。(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时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网、漯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随机选取抽取法,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长清 杨校杰 原野
电话:13103957177 18739531711 18637366655
监督投诉部门: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咨询及投诉电话:0395-2921567
地址:漯河市汉江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