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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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6日 星期

中共漯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上接1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干部点名调训制度,严格述学考核制度。改进学习教育方式,充分运用全媒体多样化的传播形式、分众化互动化体验式的宣传方式和“百姓宣讲直通车”“微党课”等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处理重大政治问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等作为检验理论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定期理论考试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强化党性教育。坚持把党性教育、党性修养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突出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注重典型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统筹市、县区党校、漯河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等资源,建好用好南街村、干河陈村基层干部学院,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加强党性实践锻炼,注重选派党员干部到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两城同创”、扶贫攻坚、环保攻坚等改革发展一线和驻村帮扶、信访稳定等艰苦复杂环境下砥砺品质、锤炼党性,强化担当精神。

加强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党员干部失德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注重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引导党员干部读经典、学传统文化,提升道德修养。注重廉洁齐家,树立良好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强化先进事迹宣传,持续开展道德模范、“十佳市民”“感动漯河十大年度人物”等评选活动。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注重意识形态管理引导。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把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干部考核和党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加强对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形势教育,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坚持党管媒体原则,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加强热点难点问题引导,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抓好大中专院校、社科机构、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注重网络、新媒体阵地和队伍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漯河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集体决策形成后坚决执行、抓好落实。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调研和听证、党政主要领导沟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等配套制度,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无正当理由、未向上级党委报备不得调整。领导干部要严格服从组织分工安排,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决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决定。

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党委(党组)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健全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拓宽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建立健全换届提醒、到会指导等制度,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切实保障党员的申辩、申诉等权利,对执纪中的过错或违纪行为要依规及时纠正、消除影响。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干部要增强党的意识,牢记党员第一身份,自觉接受教育管理监督,参加组织生活,履行相应义务。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标准,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备案制度、参加支部生活会预提醒制度。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对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守原则、亮明态度,该批评的批评,该纠正的纠正。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讲党课、请示报告、谈心谈话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积极探索多种形式,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推动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落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纠正。

(四)加强组织建设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和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做到以事择人、以岗选人、人岗相适。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既重政绩又重政德,大力选拔使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原则、坚守正道、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坚决不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坚持事业为上,对推进改革攻坚和经济转型、服务群众和促进和谐等方面敢于担当、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及时发现、优先使用。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注重从中心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和基层一线中培养选拔干部,强化干部交流,着力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

科学精准选人用人。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把好选拔程序关、资格条件关、用人纪律关。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和差额酝酿党政正职岗位人选办法。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为干部说公道话,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纪检机关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制度,组织部门要完善落实“三听三查一晒”制度,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干部选任程序,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办法,完善实名制推荐、先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等做法。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实行综合考核、专项考核、第三方民意调查相结合,突出全面深化六项重大攻坚、省定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党的建设工作重点,强化分类量化考核,注重用好考核结果。加强日常考核,突出对参与全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干部的跟踪考核,完善年度考核,建好用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信息库,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制度机制。

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日常管理措施,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强化干部选任审核把关,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巡视巡察结果“凡提必用”,需经济责任审计的“凡提必审”,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持续整治“三超两乱”等问题,完善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漯河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及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漯审〔2014〕93号),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原则,自觉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抓住想干事、敢干事两个关键点,健全多元正向激励体系,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干部。落实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探索鼓励担当、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制度办法,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不断完善“12380”举报受理平台,整合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切实建强基层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漯发〔2014〕18号),坚持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相统一,围绕“建强组织、建强制度,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履行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增强基层党组织坚持政治方向的坚定性、维护党的领导的自觉性、联系群众的紧密性。积极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设置和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建立党组织力度,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广运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六步工作法”,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作用。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着力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深入开展“双联系”“双培养”活动,做好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技术骨干、把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豫发〔2012〕5号),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水平。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持续开展“集中排查、集中组建、集中培训”活动,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应建尽建、建好管好。抓好以院系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统筹抓好中小学、医疗卫生等领域党建工作,加大互联网企业、新兴媒体、外资企业党组织建设力度。持续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建立村支部书记后备干部队伍。抓好集中换届,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完善岗位管理办法。持续深化“一派四驻”结对共建,管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发挥其在抓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落实农村、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落实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报酬待遇,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充分发挥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卫计工委、国资委党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作用,构建权责明晰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严格管理党员队伍。认真落实《漯河市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加强宏观调控,严格标准、程序,提高发展质量,注重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深化“5·10主题党日”制度,不断创新载体,抓严抓实领导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充分利用“三网四课堂两学院”,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施党员年度集中轮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常态。加强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实行党员星级评定。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探索“互联网+”管理模式,建立流动党员有形管理、有效管理机制。深化党员公开承诺、志愿服务,着力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落实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五)健全制度体系

完善党建制度体系。从完善我市党的组织、党的领导、自身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制度着手,加快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完善党内制度制定工作机制,中央和省委有明确要求的,及时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暂未明确规定的,在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前提下积极探索。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落实制度制定可行性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要求,提高制度制定质量。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做好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加大党内制度审核、备案、实施效果评估力度,确保党内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认识,以务实创新精神完善党的建设制度设计。按照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规范有序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党内制度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1次党内制度建设专题汇报。推进党内制度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加快推进地方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推动党委系统带头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强化制度贯彻执行。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纠。强化法规制度意识,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公开力度,提高透明度和知晓率。各级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制度执行考核机制,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制度和执行不力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持续优化作风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漯办〔2014〕22号),健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点,注重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尾巴主义”,不允许为了个人政绩、选票和形象脱离实际随意决策、随便许愿,防止违背政策底线解决个别问题引发盲目攀比、滋生不稳定因素。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落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两次蹲点调研。深入开展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与基层单位结对帮扶活动,推行基层联系点、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基层挂职任职、公开承诺、“家在社区”党员志愿服务等做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和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做好网上群众工作。

持续整治作风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持盯节点、破难点,从严执纪,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集中整治公款吃喝、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及不作为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发文会议数量多、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隐蔽场所吃喝等问题,严防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经发现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处理。坚决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重点治理工作放不开手脚、在其位不谋其政、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等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纠正和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欺压百姓,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的行为。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改进作风的有效措施制度化、规范化。研究制定我市关于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规定,统一规范、强化约束。完善作风建设领导示范机制,突出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整合作风建设整改督查、群众监督评议和媒体监督等力量,紧盯重要节点、重点人群和不正之风新动向,推动督查工作常态长效。严格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健全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综合运用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等多种方式,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

(七)严格监督约束

着力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全面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各级纪委要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和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违纪问题及时教育处理。充分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统筹党内监督举报平台,提高监督实效。

突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和市委常委会成员要带头树立强化党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市委全委会每年听取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监督市委常委会工作。要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权责一致”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平时要多过问、多提醒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要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日常联系沟通机制,用好提醒、谈话等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净化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政治要求、传导政治压力、提升政治效果,建起永不消失的“岗哨”,让利剑更加锋利。严格落实党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研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完善巡察体制,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构建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三大问题”;深化专项巡察,破解治理“中梗阻”等难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实现全覆盖,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抓好对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巡察;增强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严肃性、时效性,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建议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深入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切实巩固扩大巡视巡察成果。

注重强化外部监督。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府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审计机关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和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的制度。健全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协作机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案件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支持新闻媒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纪律实行有效监督。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接受群众批评。

(八)狠抓反腐倡廉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的纪律底线。“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层层设防、层层过滤,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加大对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小患酿造成大祸。严惩行贿行为,健全行贿黑名单制度。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反腐工作合力。依规依纪执纪审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

加强权力约束和规范。发挥惩防体系作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依规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贯彻《河南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豫办〔2015〕28号)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暂行办法》(豫办〔2015〕29号),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严格实施问责。强化廉洁风险防控,盯紧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防治腐败方面的作用。健全和落实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做到常态化。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推动“阳光三权”体系建设由村级向乡镇站所、县区直部门拓展。围绕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及时通报,汲取教训,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倡树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坚决抵制庸俗习气、不良风气、歪风邪气;倡树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决不允许搞人身依附、拉帮结派、“小圈子”;倡树清白纯洁的政商关系,坚持“亲”是前提、“清”是底线,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社会环境。发挥“清风漯河”政务微博、“廉洁漯河”微信平台的作用,开展党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和约谈提醒,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挖掘和利用好本土廉政文化资源,加强基层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和廉政文化产品创作传播,增强廉政文化的传播力和感染力,打造漯河特色廉洁文化品牌。

三、认真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一)压实抓牢主体责任。坚持以落实主体责任为统领,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厉行监督,形成“人人担当、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局面,真正解决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负责,对本地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党委(党组)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引导力度,营造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浓厚氛围。

(二)构建完善责任体系。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全面统筹、整合力量,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牵头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问责清单。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管党治党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党建带群建,把广大群众更好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上率下,树立标杆。市委常委会及常委会成员要自觉落实“七带头七做到”:带头增强党性,做到不忘初心、坚定信念;带头履职尽责,做到担当作为、勤勉工作;带头践行宗旨,做到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带头转变作风,做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带头珍视团结,做到和衷共济、共谋事业;带头坚持原则,做到严以用权、公道正派;带头廉洁从政,做到严格自律、防微杜渐,为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出表率。各级党委(党组)、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市委委员、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起,从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严起,坚定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表率,坚定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坚定做改进工作作风的表率,坚定做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的表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严格督查考评问责。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制度,完善下级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向同级党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工作情况的制度。认真落实《漯河市县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漯办〔2016〕40号),提升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质量,持续推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向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等领域延展深化。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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