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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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3日 星期

无声的答卷


督察有力,一听到炮声就赶到现场

有响声没有污染,他很受感动。

1月27日(除夕)下午,漯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勇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周新鹤督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原来的烟花爆竹销售店,店里已经不见了烟花爆竹,改为销售其他年货。

(上接1版)在依托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不间断宣传的基础上,漯河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层层动员部署,深入宣传发动,把禁燃禁放与治理空气污染相结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漯河各县区拿出专项经费开展“禁炮”工作宣传。一些区县要求“禁炮”宣传50米内有小标语、50米外有大标语。

漯河市环保局通过“环保漯河”微信平台、市级新闻媒体环保攻坚专栏等多种渠道,加大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及燃放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宣传力度。

漯河市教育局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动员宣传,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教育学生、引导家长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漯河市公安局印发政府《通告》3万份,分发到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职能部门高密度张贴。漯河市禁放办联合漯河市电视台对各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市公安局、市房管局等7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电视专访,面向全市人民进行公开承诺。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出租、公交车上进行电子屏滚动标语宣传和张贴标语宣传。

漯河市建委开展“一人带全家,全家牵社会”的宣传活动,印制《致广大商户的一封信》和《致市区建筑工地的一封信》,并与建筑企业签订了禁燃禁放责任书。

漯河市房管局在全市232个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张贴政府《通告》、印制《致业主朋友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并实施禁燃禁放工作楼长负责制。

漯河市直工委、市妇联、团市委、市总工会等群团组织,通过发放倡议书、组织志愿者上街宣传等形式,广泛动员全市各界人士参与到禁燃禁放工作中。市直各有关单位利用电子屏幕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禁燃禁放的有关规定。

漯河市、区两级民政和工商部门利用为民办事窗口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殡仪馆免费提供电子鞭炮,得到了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漯河市郾城区沙北街道小高庄村是一个“城中村”,村党支部书记高付潮带领村干部分组戴上“禁放员”的红袖标,手持高音话筒,昼夜广播“居民同志们注意了,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了,发现燃放罚款500。”有的居民反映:不要再广播了,大家都知道了,不会再放了。

春节前夕,漯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勇在暗访督察时,发现郾城区一家居民正在办丧事,这家人没有燃放鞭炮,而是利用车载空气礼炮,只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最忌“破窗效应”,因一处违规燃放点得不到及时控制,就会造成消极的心理暗示。对此,漯河市建立了层层压实责任的网格化体系。漯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吕岩等6位领导干部分包县区,县区县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片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有效传递责任压力。一听到炮声,网格化体系就能迅速反应。

除夕下午,漯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喜东在南环路督察时听到了炮声,要求立即落实地点和人员。十几分钟后,干河陈公安分局汇报,燃放地点是干河陈乡小村铺村,有少量燃放行为,经查实这是在政府明确的禁放区域之外。

在政府“禁炮令”执行之后,漯河市公安局对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一起违规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警示效应。

漯河市政府禁放办设在公安局,公安局要求全市广大民警树立“炮声就是警情”的理念,只要听到鞭炮声响,不需要110指挥中心下达指令,要立即出警赶赴现场调查。腊月二十三的傍晚和除夕夜,全市公安干警全员出动,宣传、督察“禁炮”工作,并组织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辅警、乡(镇、街道)及社居委党员干部,戴上红袖标深入街道、小区宣传政府的“禁炮令”。

春节前夕,漯河市安监局在禁放区域内,停止给新的常年烟花爆竹零售点办理相关证件,并将禁放区域内证照未到期的27家常年经营点全部搬离禁放区域。禁放区域内不再受理、颁发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非禁放区域内,实行集中压缩布点,从1月14日起临时许可证一律停办,强化源头管控。城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了“鞭炮换年货”活动,得到居民的积极响应,交换回收鞭炮2000余挂(包)。政府通过出资回收群众手中鞭炮15000挂(包)、烟花120余箱。

漯河许多市民感慨地说,现在雾霾很严重,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污染,为了大家的健康,他们理解和支持禁燃禁放,过个“绿色年”也同样喜庆。

据河南日报金水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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