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漯河市鑫龙机制瓦厂,法人代表:马永红,土地证号:19970622,坐落:金山开发区淞江路北,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面积:7930.40平方米,因土地证丢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证。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