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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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3日 星期

漯河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终止公租房 租赁合同并清退房源的公告


根据《漯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漯政文[2013]86号)第四十九条规定及《漯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第十条约定,我中心对已违反办法规定及合同约定拖欠租金或长期空置房源的承租家庭进行公告,终止租赁合同并开锁清退房屋。被公告名单将纳入保障性住房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公告期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过后将对以下房源进行开锁清退,清退房源修整后纳入漯河市住房保障常态化分配系统进行重新分配。拖欠租金或长期空置房源的家庭名单如下:崔来友、刘富云、刘怀、庞亚东、李永国、焦金宇、张胜克、徐要民、张宁、杜中民、王艳艳、张永兵、杨刘华、吕发民、张晓丽、闪冒生、陈贺鹏、朱方宾、尚国伟、焦妍、孙桂枝、王国花、王鹏、李集体、李中民、李建国、管银鑫、杨国垒、冯淑芳、赵书峰、谢龙飞、宋颖鹏、黄伟、邓庆昌、鞠军华、谢欣慧、王志刚、陈亚、衡笑辉、王清民、张满红、张美娟、杨东发、赵俊杰、李炎庆、任洪凯、朱彦欣、赵庆选、胡彦平、张艳红、包永刚、许素锦、黑建军、王惠君、任静、王爱萍、杨威峰、李富生、郭雪亚、张长峰、王晓霞、李金才、孙俊鹏、党燕、刘高臣、孟文英、崔海东、常勇、刘铁刚、牛志刚、杨丽英、卢战华、关艳娜、程会菊、杨彩虹、宁国磊、朱富昌、钱俊峰、李小六、高纪刚、王高歌、张自修、张国玉、苗大伟、姚红涛、康永钦。

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与漯河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高超,电话:3105221。

特此公告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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