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谢谢你们,要不然我的工钱可就打水漂了!”2月28日一早,受援人王某某拿着一面锦旗来到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见到该中心的工作人员便急忙道谢。
据了解,来自源汇区的王某某在召陵区某公司承建维修批顶工作,工程结束后,对方未按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经多次催要,对方拒不付款。无奈之下,王某某便到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王某某,经过审核,王某某的案件属于农民工讨薪案件,虽说王某某的户籍不属于召陵区,但工作地址是在召陵区,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便为王某某开通了“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并当即为其指派了擅长相应业务的律师免费为其争取权益,王某某终于如愿以偿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王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