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漯征(2016)33号申请,下列土地证书遗失。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宗地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坐落 土地证号 土地用途 面积(平方米)
袁 彬 新华街金泰金泰房地公司08室 漯国用(2006)第000817号 商业 24.11
刘翠莲 新华街金泰金泰房地公司04室 漯国用(2006)第001004号 商业 43.62
漯河市金泰房产 新华街 与漯国用(2004)第002348号属同一栋楼房的0001、0002、0003、
开发有限公司 0005、0006、0007、0009、0010、0011号分割转让预登记证。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