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不动产登公(2017)第117期
根据房屋产权人覃豫生的申请,漯河市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遗失,宗地坐落:漯河市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号楼401室,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证书,并办理补发手续。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