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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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17)1号


张同旺(身份证:412929******9413),申请对坐落于漯河市东京路东京花园4号楼4幢32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申千敏(身份证:412929******9428)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张同旺继承。张山玲(身份证:412929******9505)、张彬(身份证:412929******941X)、冯新建(身份证:410105******1636)、张凤雅(身份证:411102******5646)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张同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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