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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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 星期
市财政
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 张晓甫 通讯员 张红召)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提升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水平,今年以来,我市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拨付省、市财政奖补资金4894.7万元。

2017年,我市获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7070.74万元,其中,省财政奖补资金15700万元,市财政配套3391.84万元,县区财政配套3392.58万元,整合资金4293.99万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292.33万元,项目受益人数20.9万人。项目围绕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着力进行道路修建、绿化、亮化、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工后,将极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农民的幸福指数,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

为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顺利开展,市财政及早谋划,积极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政策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乡村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惠民政策,提高村民群众的主动意识和参与度,从“要我建设”到“我要建设”的观念转变中,使群众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爱护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加快建设进度。制订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各县区在严格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完工并发挥使用效益。同时,对项目建设内容、工程建设进度、资金预算执行等进行定期督导、认真核查,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制订《漯河市美丽乡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以及资金的拨付等具体操作程序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县区财政部门、乡镇政府、项目村职责,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同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报账制、项目预决算制度、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等,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让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产生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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