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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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0日 星期
召陵区司法局
法治创建显成效


近日,召陵区天桥街道、老窝镇、召陵区邓襄镇圪垱张村、天桥街道铁工房社区被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表彰为全市首届“十佳法治乡(镇、街道)”和“十佳民主法治村(社区)”。

荣誉的取得,得益于召陵区司法局对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视。该局积极制订完善法治创建标准。法治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分别从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和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四个方面逐一细化,创建工作有依有据,创建标准既相互衔接,又各有侧重,确保法治创建活动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同时,召陵区司法局还注重法治创建活动的制度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明确乡(镇、街道)是创建活动的“主阵地”。充分调动乡镇的积极性,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组织能够将法治创建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及时成立和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落实举措,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工作有安排、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两级组织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

此外,召陵区司法局还发挥职能,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联合其他职能部门,为村第一书记、村主任、法治副主任、人民调解员等开展相关法律培训,提高其法治能力;组织开展送法进村(社区),向广大群众进行立体化、全方位法律宣传;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在原有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创建以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室,化解村级矛盾,助力法治创建。郭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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