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薛宏冰
今年44岁的舞阳人罗某近日被舞阳警方刑拘,他觉得自己很冤,明明自己喝自己的酒,骑自己的车,为啥要将自己刑拘?
4月1日14时许,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330省道舞阳县辛安镇路段,开展摩托车整治行动时,一男子驾驶一辆豫L牌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摇摇晃晃地驶来。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打手势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待男子走到跟前,民警便闻到其身上有浓烈的酒气。询问过程中,该驾驶员罗某说话断断续续,身体摇摇晃晃,眼神迷离。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罗某情绪激动,不但不配合,还冲民警大喊:“我喝的是自己的酒,骑的是自己的车,恁为啥要查我……”
几番周折后,民警才顺利带罗某进行抽血取样。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随后,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往舞阳县公安局办案中心约束至酒醒,后对其做进一步审讯。酒醒后的罗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且对酒精检验结果无异议,现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